联合倡议|杭州市住房租赁行业行为规范

 发布时间: 2022-01-17 11:25:21 【字体调整:

杭州市住房租赁行业行为规范


全市各住房租赁企业、房地产中介企业、物业服务企业:


为进一步推动杭州市住房租赁行业规范化发展,加强行业自律,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,杭州市住房租赁管理协会联合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、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制定了《杭州市住房租赁行业行为规范》,具体内容如下:


一、住房租赁企业、房地产中介企业须履行房源备案制度,应当将房源信息及时向市租赁平台申报,并按要求上传租赁房源权属证明、产权人身份证明、租赁合同、托管合同等材料,房源信息经核验后对外发布,各企业应对所申报房源信息的真实性、合规性、安全性负责。


二、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中介企业不出租、代理不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,包括权属不明晰、存安全隐患等;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对出租房日常巡查,发现可能涉及不符合出租条件、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,违规装修等行为,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并反馈至行政主管部门。


三、所有租赁住房内统一配备消防四件套,依照规定设置逃生缓降装置。住房租赁企业、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企业应加强对租客安全的宣传工作。


四、住房租赁企业等应落实租赁住房空气质量主体责任,租赁住房须符合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(GB/T18883-2002)相关要求,在市住房租赁平台、信息发布平台、出租房屋明显处公示租赁住房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。


五、杭州市落实资金监管要求的住房租赁企业、房地产中介企业从业人员进入物管小区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活动时,需持有业主书面或电子授权委托书(详见附件1),佩戴杭州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息卡(详见附件2)或出示杭州市住房租赁行业核验码(呈绿码状态,操作方式详见附件3),并遵守物业服务企业的门岗管理规定,主动办理出入登记手续。住房租赁行业核验码黄码企业进入小区从事业务活动时,需持风险提醒告知书(详见附件4)进入小区。物业从业人员在完成进出小区登记工作后,应为从业人员正常进小区开展业务提供便利,不得收取“看房费”或索取其他不当利益。具体请按照《杭州市房地产中介企业带客进物管小区看房操作规范》执行。


六、市中介协会、市物业协会可通过公众号、会员群协助宣传市租赁协会发布的住房租赁行业相关信息;物业服务企业在本小区业委会(物业管理委员会)同意的前提下,可利用小区宣传栏公共平台,协助宣传住房租赁行业相关信息;市租赁协会同步开展住房租赁行业线下宣传活动。


七、住房租赁从业人员、物业从业人员、中介从业人员和市民发现或遭遇违规租赁行为时(包含高进低出、长收短付等),可通过杭州市住房租赁管理协会公众号进行举报(详见附件5:举报操作指南),由市租赁协会自律委员会按《杭州市住房租赁行业自律规范》要求统一处理,并报送至行政主管部门。


望各住房租赁企业(已落实资金监管要求的企业名单查询见附件6)、房地产中介企业、物业服务企业认真落实本规范各项要求,提高风险意识,减少矛盾纠纷,共同营造和谐、健康、规范的住房租赁市场环境。


附件:

1.带客看房委托书(样本供参考)

2.杭州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息卡样式

3.杭州市住房租赁行业核验码操作方式

4.《杭州市住房租赁风险提醒告知书》样式

5. 杭州住房租赁行业违规行为举报操作方

6. 杭州市落实资金监管的住房租赁企业名单查询方法


杭州市住房租赁管理协会

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

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

2021年12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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