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告知书
各房产中介企业:
根据《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》第十三条和浙政办函【2011】20号文件规定,你单位使用的合同属于应备案的格式条款,主动备案是你单位的法定义务。请你单位在接到通知书的15个工作日内通过“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系统”全程网上办理合同格式条款备案。网址:http: //gsj.zj.gov.cn/zjaic/。
按照《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对拒不备案的经营者将予以行政处罚。
如有异议,请及时与下发告知书的备案机关联系。
联系人:马晓燕,86438487
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18年4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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